穿书前,我是一孤儿。
后来幸得好心人赞助,上大学,学舞蹈,出来之后,赚了钱,但是大半都拿给养我十多年的孤儿院。
日子过得非常节省。
平时,我基本都是自己做饭。
这厨艺,自然就练出来了。
一砂锅螃蟹粥,我吃了一碗,陆厉霆吃了两碗,喝一杯豆浆,还吃我一半三明治,吃我四个饺子……
我都给他数着呢。
看来,这早餐,很合他胃口。
大概是投桃报李的心思吧,他说道:「你可以去荷塘夜色,我只是不希望你去那种场合跳那种舞。」
他睨我一眼,又说道:「其他的,没想过限制你。」
「嗯嗯。」我识时务,见好就收。
然而,他临走还问道:「晚饭你在哪里吃?」
我下意识就回道:「今天我不想出门,就在家吃。」
陆厉霆:「那行,晚上多做点,我回来吃。」
我:嗯???
他回来吃?
不对,我为什么要给他吃饭?
可是也不对……这是他的房子啊!
所以,这饭,我该不该给他蹭?
给。
这是我准备晚饭前,所决定的。
虽然我并没有想要离婚后,还能多从陆厉霆的身上得到什么,但是与大佬好好相处,总归没有坏处。
而且,根据我脑海里所出现的原文剧情,陆厉霆其实挺可怜的。
五岁时父母车祸双亡。
他是爷爷带大的,但是,父母过世,爷爷一直忙碌于公司的事务,陪伴他的时间不多,后来爷爷身体不好,他十六岁就开始接手陆氏集团。
他感受到的家庭温暖,也没比我这个孤儿多多少。
甚至,因为家庭的关系,他致力于学业、工作,连饭都不会做。
「陆厉霆一定是羡慕我会做饭……」我安慰自己,吭哧吭哧地笑着。
脑补自娱。
等到我摘完菜心,一抬头就看到陆厉霆站在厨房一旁盯着我。
我吓了一跳,「艾玛…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」
陆厉霆没什么表情,浓眉挑了挑,回道:「你说我羡慕你会做饭的时候。」
我麻了。
「呵呵。」我干笑两声,「玩笑,玩笑话。」
「你说的没错,我不会做饭,所以挺羡慕你的……最近我不忙,要不你教我做饭吧?」他说道。
我瞪大眼睛。
他要学做饭?
等等……
按照剧情,他是有喜欢的人之后,才想着做饭,为了讨佳人欢心。
这是已经遇到女主?
开始喜欢女主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