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已经阴沉了很久,但却一直没有降下雨来,行人匆匆。
陶逸兴高采烈地从书店出来,他的怀里抱着一本厚厚的书,正是最新出版的《盗墓笔记》。
他是个十足的小说迷,除了泡妞,看小说就是他最大的爱好。像他这种长相既不出众又比较宅的男生,妞是很难泡到的,所以看小说就成了他最大的娱乐活动。平时他都是用手机看小说或是去网吧上网看小说,但是对于那种超级神作,他是非买到实体书才甘心的。
这本《盗墓笔记》是花了他好几顿午餐的钱才买到的,他宝贝得很,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。
马路,人行道,绿灯。
陶逸抬头随意地扫了一眼路况,见是绿灯,便跟着寥寥几个行人走上了斑马线,眼睛又盯住了翻开的《盗墓笔记》,心又回到了盗墓的意境里。
第一章血尸
五十年前,长沙镖子岭。
……
“吱——”
耳边突然响起刺耳的刹车声,陶逸忙扭头看去,只见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向自己冲来,虽然车主已经在刹车,但当前的车速依然快得惊人!
陶逸心中大骇,不及细想,快步向前冲去,试图躲开,哪料到,与此同时,那车主也向右打起方向盘,车依然准准地朝他撞去,速度仍然快的惊人!
“彭”
陶逸脑子里一声巨响,还未感觉到身体的剧痛,就已经眼前一黑,身子轻飘飘地飞了出去……
但是很快,他的意识便奇迹般的清醒了过来,只是他的身子却更加轻了,似乎没有一点的重量,竟像氢气球一样悠悠地向空中飘去……
眼前的一幕让他几乎慌了神,地面的大街上,一个年轻小伙子躺在血泊中,头上的鲜血还在潺潺的流着,像一条小河,他的身边,一本翻开的《盗墓笔记》已被鲜血染得嫣红。
那小伙子正是陶逸自己!陶逸心中震惊……
“我死了?”
他低头看向自身,看着自己那不断地向上飘着,若有若无的身躯,陶逸终于缓过神来,确定自己真的死了!
“该死的飙车族!……”陶逸不停地诅咒着,以此来逃避心中的恐慌。
人死了,灵魂会去哪里?会不会下地狱,会不会上刀山下油锅,受尽各种折磨?霎时间,他的脑子闪过了无数个可怕的念头,心情慌乱到了极点。
看着从法拉利中走出来的性感女子,陶逸心中充满了怨恨,诅咒不断,早没了往日那种对美女的意淫之心。
陶逸的魂魄越升越高,地面上的情况渐渐看不清了,他还沉浸在陡然离世的剧烈悲恸中,想着自己的父母,想着自己一直爱着的那个女孩……
突然,头顶上的云层中射出一缕强光,快速向陶逸的魂魄移了过来。陶逸大惊,魂魄怎么能暴露在阳光下呢?传统的观念,让他意识到了危险。
惶恐中,陶逸努力地想远离那道强光,但他那轻飘飘的身躯却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,丝毫不受他控制。
“难道我就要这样魂飞魄散了?”陶逸绝望地叹息一声,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魂魄飞蛾扑火般向那道强光飘去。
一股大力袭来,猛地将他的身躯向上提!强大的加速度将他的身躯拉长到了一丈多,剧烈的疼痛让他的灵魂也失去了意识。原来灵魂也是会痛的!
意识朦胧中,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着,顺着这道强光,不停地向上窜,一切身不由己!
“这一下,自己该万劫不复了吧?”陶逸的脑中闪过了这最后的一个念头!忽然间,一切都变成了虚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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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阴沉沉的,骤雨将至,狂风呼啸着。
痛,彻骨的痛,五脏六腑似乎都已错位!剧烈的疼痛将陶逸惊醒,他猛的睁开眼,首先看到的竟是自己半裸着的血淋淋的身子……
他艰难地抬起头,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……
两个披散着凌乱的头发,身着兽类皮毛的壮男,就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,手里各自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木棍。见自己突然抬头,两人不自觉地后退了两三步,眼里流露出惊惧的神色。
再远一点的地方,几百个衣着粗陋的男女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,眼里也都流露着惊异的神情,一个个目不转睛地盯着他。
他的视野很广,因为他被绑在一个土台上的木柱上!
人群最前面,一个身着华丽皮毛的老者沉吟片晌后,忽叹息道:“这畜生竟然还不死?都打断了四根木棍了!”那老者的语言很奇怪,与陶逸平时听到的完全不同,但是他却能明明白白地听懂,是什么原因,他一时间却弄不清楚,而且现在也不是该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。
陶逸无力地低头看了一眼周围,只见八节断掉的木棍被丢在台下,都是胳膊一般粗细。他这才明白,原来自己身上的伤都是被眼前这两个壮男用木棍打的!
他们为什么要打自己?
陶逸身受重伤,意识朦胧,他正要细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,突然,人群中有一人大喊:“打死他,打死他……”
很快,人群跟着沸腾起来,人人都举起手,“打死他,打死他……”不停地喊起来。
陶逸的生命又危在旦夕!他的心中充满了惊惧。
忽然,“轰隆隆——”一声巨大的雷鸣,将人群的喊叫声彻底淹没了。紧接着,豆大的雨点“噼里啪啦”地打了下来,借着风势,狠狠地砸在人脸上,打得人皮肤生疼!
人群很快骚动起来,喊叫声渐渐平息,天威之下,他们早没了方才的凶恶气势,一个个缩着脑袋,哈着腰,看向那身披华丽兽皮的老者,等着他的指示。
老者用手护着眼,昂头看了看天,见雨越下越大,且时近黄昏,又看了土台上被缚着的陶逸一眼,才转头向众人命令道:“大家先回屋避雨,待明天雨停了,再取这畜生的小命,为族长一家报仇!”
暴风骤雨下,人群早耐不住了,现在得了老者的许可,瞬间向四周炸了开,三三两两,各自奔去!那两个壮男也丢下了手中的棒子,各自脱下一件兽皮,遮在老者的头上,护着老者匆匆离去。
见所有的人都已散去,陶逸终于松了一口气,他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。可是明天又该怎么办呢?陶逸心中一阵苦恼……
冰凉的雨水淋在他的身上,将他身上的斑斑血迹冲了个干净,但却更疼了。这一凉一痛,陶逸的意识一下子清醒过来,他开始努力思索发生了的事。
《盗墓笔记》,人行道,法拉利,美女,倒在血泊中的自己,离体的魂魄,强光……
记忆一点一点地被捡起,陶逸看着眼前的景象,看着这具比自己原来的身体要强壮得多的身体。
他终于确定,自己穿越了,穿越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,未知的年代!
原来,穿越这回事真的存在!想起前世在小说中看到的那些主角们,穿越后的辉煌人生,陶逸心中狂喜,禁不住大笑起来。
“哈……”笑声却嘎然而止!
狂笑引发了他胸腹中的剧痛,让他禁不住一阵哆嗦,再也笑不出来。他的心情也直线下落,想到自己眼前的惨状,此时正是别人案板上的鱼肉,只有任人宰割的份,还想什么大展鸿图,辉煌的未来呢?陶逸心中一阵沮丧……
前途黯然,那过去又是怎样的呢?自己为什么会被绑在这里挨打?陶逸努力地从这具躯体的脑袋里搜索着原来主人的记忆片段……
尖耳朵,两颗尖长的小虎牙,健硕的身体,还算英俊的脸庞,一头披散的齐肩长发,这就是他现在的模样。
十六年前,冉族在一次大型围猎时,在丛林中捡到一个被遗弃的男婴,这个男婴就是现在的自己。祖昊,本是他随身佩戴的玉石上刻着的两个字,后来就成了他的名字。
之后,这男婴就一直被族长收养着,一直到今天的变故发生……
今天一大早,邻居家的傻妞非要祖昊陪着她上山去玩,祖昊拗不过,只好随她去了。然后,他们就在山上玩了一整天,直到天黑才回来。
当祖昊推开家门,一股血腥气味扑面而来,借着灯光,惨不忍睹的一幕瞬间映入他的眼帘:爹,娘,小妹,仆人……一个个都躺倒在地上,不停地抽搐着,眼睛瞪得老大,他们的脸上、手上满是鲜血!
祖昊一阵惊慌,忙抢上前去,抱起了族长,正要向奄奄一息的族长询问发生了什么事。
突然,里屋里传出了一声惨叫,他猛回头。只见一个妖媚的女子尖牙利爪,一身蓝衣,满口鲜血,正扒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吸血,背后一条粗大的狐狸尾巴还得意地摇摆着。
祖昊看得真切,那个男人正是族长的儿子,他唯一的兄弟——冉梓,冉梓的面色苍白,已无血色,眼睛瞪得吓人,嘴里不断惶恐的喊着:“狐狸精,狐狸精……”